娄教通〔2014〕9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今年高考成绩即将公布,为厉行节约、规范高考成绩宣传,维护城区学校周边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经研究,决定严禁一切损害环境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庆祝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转变观念。近年来,我市部分高中学校为宣传学校取得的成绩,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竞相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发布、张贴广告,不仅扰乱了教育宣传秩序,浪费了教育资金,还产生了严重的安全隐患,造成了城市环境污染。各地各学校务必要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规定的高度出发,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从即日起,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庆祝高考成绩,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
二、要规范宣传。市委宣传部明确规定,有关高考成绩的宣传活动要经过宣传部和市教育局的批准。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做到“三不一严禁”: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发布虚假广告,不随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严禁虚假性宣传、破坏性宣传、浪费性宣传等行为,把精力集中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来。
三、要落实责任。建立高考宣传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关学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市教育局和市创卫办将组织明查暗访,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地各学校要坚决执行,落实责任,营造良好的教育宣传环境。
娄底市教育局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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