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美术工作者、美协会员: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请全体美术工作者、美协会员,务必向新化县美协申报近几年来在美术方面取得的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2007年1月-2015年4月
内容:
1、参加省级、国家级展览取得的成绩。
2、个人在省会以上城市举办的展览及社会评价和影响。
3、个人出版的有统一书号和全国公开发行的书籍。
4、发表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杂志、报纸等媒体上的作品。
形式:图片加文字说明
要求:
个展要有展览图片,参展要有入选、入展、获奖证书图片,出版的书籍要有封面、版权页面图片,发表在媒体上的要有封面图片、目录图片、原文图片。
除个展由作者自行提供图片外,其它由作者提供原件,美协再根据原件统一制作图片。
文字说明全部由作者自行提供。
截止日期:2015年4月8日,逾期自行负责。
联系人:杨辉 18673836383
新化县美术家协会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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