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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祠改造受阻 政府如何善后

来源/作者:新化在线 录入:新化在线
2013/4/23 21:29:09 浏览:正在载入...

拆除前的李氏宗祠(资料图片)

  (文:康承贵 何雄 邱向明)一座被相关职能部门鉴定为危房的百年古祠,被新化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拆除并行将改造时,遭到了来自新化、冷水江、新邵、隆回、涟源、邵阳等县市李氏后裔的联手反对。

  4月19日,气温突降,烟雨中泛着丝丝寒意。已被夷为平地的新化县上梅镇西正街戴家巷李氏总祠原址上,站着数十位李氏后裔,他们沐着冷风扯着横幅,似在无声地抗议。

  古祠交给政府管

  李氏总祠,位于上梅镇西正街,1824年兴建,面积约5000平米,是系李氏璋、琪二公派衍后裔的财产,距今有188年的历史。从兴建时起,李氏后裔一直在此进行有组织的“公益性活动” ,解放后因为国家政策而终止公益活动。

  1953年11月26日,中央政务院修正批准中南军政委员会《修正中南区关于城市房产权的几项原则》规定:“合法宗教团体及其他合法社团之房产,政府予以保护。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及其他公共建筑等房产之管理,应由当地人民政府监督,无人管理者,由政府代管。” 1953年,由新化县县长和两位副县长共同签发了《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政府公文稿:为城市公共房产的管理》的文件,其中有:“祠堂、庙宇、善堂、会馆等房产之管理,应由当地人民政府监督,加以改善,充分用于公益事业。其无人者,由政府代管。”

  上梅镇西正街戴家巷1号、102-104、107 -1号内的直管公房建筑面积2189. 83平方米,由政府接管后,原租给县织染厂做生产用房,后转为生活住房,租给44户居民居住。

  年久失修成危房

  李氏总祠历经一百多风雨剥蚀后,损毁严重。

  2009年8月,新化县房地产管理局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和实地勘查综合分析,做出了“该房屋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已构成危房”的鉴定。

  8月24日,新化县房地产管理局向所属的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下达了《危房整改通知》:上梅镇西正街戴家巷1号、102-104、107 -1号直管公房,部分木结构和部分砖木结构,由于建筑年代久远,简易砖墙砌体,且大部砖砌体已经风化严重,砖质松疏,木质结构大部分霉烂,严重危及居民的安全。现责成你们停租,停止使用,限期在2009年10月份拆除,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坍塌伤人事故发生。

  行将改造起纷争

  2010年3月28日,新化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向新化县人民政府呈报了《要求改建上梅镇西正街戴家巷1号、102-104、107 -1号直管公房的报告》,得到批准。2010年4月8日,新化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与新化县万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联合改建协议。2011年1月6日,万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准备拆除戴家巷1号、102-104、107 -1号直管公房,受到了李氏后裔的阻拦。

  李氏后裔认为,李氏总祠是李氏璋、琪二公派衍后裔的财产,根据“1953年6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内地字(53)第199号的批复《关于各级建设使用寺庙等地产的处理意见》第四点:“祠堂关系中国数千年人情风习,而是与老百姓祖宗有血肉关联的组织机构,应以不征用为原则。”新化县房地产管理局应归还李氏总祠于李氏后裔。

  2011年6月底,部分李氏后裔向县有关部门递交了《请求尊重历史保护李氏总祠不受损坏的报告》,认为李氏总祠属于文物,要求政府加以保护。2011年7月12日,新化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向新化县人民政府呈报了《关于请求尊重历史保护李氏总祠不受损坏信访件的处理意见的报告》。

  权威鉴定非文物

  李氏总祠到底属不属于文物?

  2011年8月4日,新化县文物管理所根据县有关领导的批示,派专人对戴家巷原李氏总祠房屋进行了现场调查,结论如下:

  李氏总祠位于上梅镇西正街戴家巷1号,建筑年代不详,从建筑风格判断应为清代建筑,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据现场察看,李氏总祠由于年久失修,整体结构损毁严重,加之后来人为改造,基本上丧失宗祠的特征和功能。因此,没有列入我县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普查的文物资源点。

  鉴定结果公布后,李氏后裔怀疑新化县文物管理所的鉴定有猫腻,不服,仍旧要求政府当作文物加以保护。

  新化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要求他氏后裔申请上级权威部门重新进行鉴定,可李氏后裔一直没有申请。

  认真答复拆古祠

  2011年11月1日,部分李氏后裔首先以打扫卫生为名,在槽门上书写对联和“李氏总祠”的招牌,新化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后来离开了现场。

  2011年11月中旬,新化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组织力量与戴家巷44户承租户签订了拆除房屋搬迁安置的协议,44户承租户搬开后,有七八个原来没有租住在戴家巷的李氏后裔又搬进了被腾空的危房,影响危房拆除。新化县房地产管理局为保护国有资产,于2011年12月30日向县委、政府报告请求支持维护做好拆除工作。

  2011年12月30日,李新雄等李氏后裔向新化县人民政府递交了《重视与关注李氏后裔与县房地产管理局就位于县城城西(李氏总祠)归属之争,避免群体纠纷》的报告。

  《报告》里写着:最近10余年以来,以居住新化县境内为主李姓公民,就位于县城城西李氏总祠归还问题,一直在向以县房地产管理局为主的有关政府部门反映,没有任何正式回复,当事人旁证得知县房地产管理局已于2001年与其他公民或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以此祠房屋面积为基准的开发返房协议。由此引发李氏后裔不满。据此,建议家乡父母官引起关注,责成房地产管理局先就李氏总祠财产所有权归属作出行政裁决。本人因姓氏原因作为法律工作者在家乡同宗要求下理当提供非职业行为的法律援助,同时更应该向家乡父母官进言以引警觉。

  2012年2月15日,新化县房地产管理局对李新雄等李氏后裔作出了答复:戴家巷这些危旧直管公房严重威胁承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情况紧急,必须拆除。部分李氏后裔以保护文物为由,占住腾空的危房,其行为不当。李氏总祠根本无恢复文物保护价值,又无恢复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更没有理由主张其房产权利。部分李氏后裔如果对该总祠主张其房产权利,可以通过正当途径依法依规按程序解决问题。

  经县相关领导批示, 2012年元月6日,新化县房地产管理局依法依规对占住在戴家巷危房内的8名李氏后裔劝离现场,保护安全,将危旧房屋进行了拆除。

  推进改造不动摇

  4月19日,阴沉沉的天空中飘零寒雨,千年古城新化老街笼罩在一片烟雨中。记者在李氏总祠原址处见到:古祠已被夷为平地,断砖碎瓦、残木芳草遗弃一地,两个巨大的石顶躺在烂泥中,默默昭示昔日的荣光,一辆暂停作业的挖掘机伸着长臂凌空静摆。

  五、六十个来自新化新邵等地的李氏后裔扯着横幅站在工地上,要求有关部门 “还我李氏总祠”, 形情激昂。

  古祠改造受阻,政府如何善后?

  4月19日上午,新化县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

  新化县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主任戴跃辉直言相告:“李氏总祠是国有资产,这是有政策依据的。2007年,我们按照县领导对(祠堂)的批复进行改造,2009年将主楼顶改造,我们和李氏后裔一直在沟通,做好他们的工作。去年底到了冷江找到李氏代表,要他们再不要来新化(阻工),大部分人不来了。”

  对于部分李氏后裔的继续阻工,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刘正文立场坚定:一、李氏祠堂是国有资产,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二、努力做好李氏后裔的解释工作;三、支持李氏后裔依法依规维权;四、毫不动摇地继续推进改造工作,对一些非法阻工的行为,政府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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